近日,教育部就做好2024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发布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全部落实任教学校,严禁“有编不补”。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组织政策解读宣讲、一线优秀校长教师报告会、优秀公费师范生谈体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动员广大公费师范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成才观,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在工作岗位上当好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就业教育与职业指导知识内容,开展生动有效的政策宣传,营造支持公费师范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手机信息、App等有效途径,及时公布并有针对性地推送用人信息及人事招聘政策,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选择与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的有效衔接。部属师范大学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大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沟通力度,采取多种方式为公费师范生提供就业支持和信息服务。
还要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全部落实任教学校,严禁“有编不补”。2024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2024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公费师范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公费师范生离校前须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各地要加强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确保公费师范生严格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除因重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不适合从教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确认后终止协议外,应届公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公费师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缴纳违约金,解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中小学校要切实制定教师引进的激励措施,完善待遇保障,吸引公费师范生回省任教、终身从教。在入编入岗、工资发放、待遇落实等方面完善保障体制机制,确保公费师范生顺利就业、安心从教。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后的专业发展纳入各级培训,加强公费师范生新入职培训、岗位胜任能力培训,持续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各地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为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吸引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对于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教育部将视情形缩减部属师范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